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 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 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 月,招杀悼太子 ,立留为太子。 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 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 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