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 未布,恐民之不信,已 乃立三丈之木 於国都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 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“能徙者予五 十金”。有一 人徙之,辄予五十金 ,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