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以禁暴而率 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而 使毋罪之父 母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 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 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 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“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 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 导之善者,吏也。其既不能导, 又以不正之法罪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 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 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