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 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 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 蹯不熟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 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 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