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解执恭敬,不敢乘车入其县廷。 之旁郡国,为人请求事,事可出, 出之;不可者,各厌其意,然后乃敢尝 酒食。诸公以故严重之, 争为用。邑中少年及 旁近县贤豪 ,夜半过门常十馀车,请得解客舍养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