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 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 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 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 格信时,射中 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