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 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 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 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 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 骊戎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