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 多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 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 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 皆仰县官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 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 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其物 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 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 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 有能告者, 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 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 犯令,没入田僮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