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 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 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 南反狱, 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 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 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