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 敛以彫墙 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 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“杀 忠臣,弃君命,罪 一也。”遂触树 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