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 灵公壮,侈,厚敛以 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 熊蹯不熟,灵公怒, 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 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 。随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 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 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