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 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