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 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 钱。庸知其盗买 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 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 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 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 :“君侯欲 反邪?”亚夫 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 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 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 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 杀,夫人止之, 以故不得死,遂入 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