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 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 ,缓急无可 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 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