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 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 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 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 敬之属尽 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 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