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 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 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 阴事,即 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 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 孝以为陈喜雅 数与王计谋反 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 ,以闻,公卿请 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