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 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 色,法制度,定官名, 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 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帝初即 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 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 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