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 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 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 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 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 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 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 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 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 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