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 尚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 其议,乃以贾生 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