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 簿责魏其所言灌夫 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 ”。及系 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 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 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 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 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