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 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 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 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 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 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 其身。事末利 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 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 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 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 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