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 武帝时, 聚会占家 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 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 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 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 。’”人取 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