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 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 即问王,王具以情 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