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孝武帝时 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 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 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 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