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 治,而郡守、都 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 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 属。大群至 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 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 二千石,为檄告县 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 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 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 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 ,持节,虎符发 兵以兴击, 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 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 率。散卒失亡, 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 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盗起 不发觉,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 石以下至 小吏主者皆死。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 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 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