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 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 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 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 蔡人诱厉 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