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 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 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 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 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 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 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