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 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 ,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 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 哀公自经 杀。招卒立留 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 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 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 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