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 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 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 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 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 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 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