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 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 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 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 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 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 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 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