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墙。 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 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 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 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