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 矢,与王御者奸, 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 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 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 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