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 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 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 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 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