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 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 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 功者,各 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 以轻重被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 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 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妾 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荣 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