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 行督责之术者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。此臣主之分定,上 下之义明, 则天下贤不 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制 也。能穷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 ,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