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 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 ,专欲擅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 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