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 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 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