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 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 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 女,毋去心。赵 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 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 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 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 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 国,报劳臣, 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 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 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 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 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 我食舅氏之肉 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