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 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 大厩丞。官 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 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 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 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 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 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 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