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 人诱厉公而杀 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