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 ,绛侯勃自畏恐 诛,常被甲, 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 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 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 辞。吏稍侵辱之 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 吏乃书牍背示之 ,曰“以公主 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 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 及系急,薄 昭为言薄太 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 ,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 反,今居一小 县,顾欲反 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 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 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 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