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 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 以说,复谬曰:“ 何为不可?夫公孙 鞅之事孝 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 不顾私;设刀 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 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 谗不得蔽忠,言 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,不 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 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 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 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 而弗矜,贵富而不 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 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 士固有杀身以成 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