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 可原与?” 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 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 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 ;披腹心,示情素,蒙 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 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 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 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 ,言不取苟合 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 ,然为霸主强国,不 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 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 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 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 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 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