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 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 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 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 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 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 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