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 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 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