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尝逋亡人、赘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 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 自榆中并河以 东,属之阴山, 以为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 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 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 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 城及南越地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