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 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 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 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 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 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 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 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