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 太子学用剑 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与戏 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击匈奴 。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 使郎中令斥免, 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 长安,上书自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 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 发兵反,计犹 豫,十馀 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 子。当是时,淮南相怒寿春丞 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 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 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 卿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 王恐事发,太子迁 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 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庭中 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 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时上不 许公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王视 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 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者曰:“淮南王安 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 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 诏弗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淮 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 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: 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 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 治,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 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