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宰予字子我。利 口辩辞。既受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 ?君子三年不为 礼,礼必 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 。旧穀既没,新穀 既升,钻 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” 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 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不乐 ,故弗为也。”宰 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怀。夫三年 之丧,天 下之通义也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