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景公元年,初,崔杼 生子成及彊,其母死,取东郭女,生明。 东郭女使其前夫子 无咎与其弟偃相崔氏。成有罪,二相急 治之,立明为太 子。成请老於崔,崔杼许之,二相弗听,曰:“崔,宗邑,不可 。”成、彊怒,告庆封。庆封与 崔杼有郤,欲其败也。成、彊杀 无咎、偃於崔杼家,家皆奔亡。崔杼 怒,无人,使一宦者御,见庆封 。庆封曰:“请 为子诛之 。”使崔杼仇卢蒲嫳 攻崔氏,杀成、彊,尽灭崔氏,崔杼妇自杀。崔杼毋归,亦自杀。庆封为相国,专权。... 更多 >>